立即捐款

【元朗7.21】車站主任稱不見打鬥、僅見白衣人落樓梯 感覺「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」

【元朗7.21】車站主任稱不見打鬥、僅見白衣人落樓梯 感覺「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」

【獨媒報導】2019年7.21元朗事件中,遭白衣人施襲、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,與6男被控暴動罪,今(3日)踏入審訊第14日。元朗站高級車站管理主任男子F供稱,7.21晚約11時18分到元朗站上班,他上樓梯往月台時見數十名白衣人正落樓梯,但無留意容貌及手持物品。他抵達月台後不見有爭執或打鬥,亦無聽到有人說被打,地上有爛雨傘。辯方問「對你嚟講冇乜特別嘢發生?」,F表示不見網上所說的爭執,因此覺得「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,都屬於好啦,覺得係冇咩特別啦」。另外,港鐵工程師稱若有人按緊急掣,車長室會長鳴。法官陳廣池問當時24個掣被按,車長室「咪好似音響會咁,好似 concert 咁?」,D表示:「相信車長室真係好嘈。」陳官又問:「以心為心,易地而處,司機室咁狹窄嘅空間,癲都有份?」D回應:「可以想像到司機非常緊張。」

另外,由於到場旁聽的「王婆婆」在早上休庭後,邊離開邊高聲說話,因此法官陳廣池警告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叫囂,並批准警員抄下其資料跟進,又指「觸碰紅線要負上責任」。但中午散庭後她再次作相關行為,控方於是向法庭表示,一名女性長者於保安及警察勸喻離開時,做出「打橫行」姿勢,「真係好似一隻蟹咁」;同時高呼「打橫行,搞抗爭,有獎金」。控方指警員已抄下其資料,控方向法庭申請索取有關閉路電視片段。陳官明言,該人兩次作出行為是「罪加一等」,又指「你係長者、耆英、或者少年,都不是抗辯理由」。陳官又指不論是情緒問題或是成為某人的「鐵粉」,而導致自己身陷囹圄,亦與人無尤。

車站主任:樓梯有數十白衣人、月台無人打鬥

時任元朗站高級車站管理主任的男子F今作供,控方讀出其口供。F於1990年入職,負責確保元朗站運作暢順。7.21當日其更份為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。F表示於10時離開住所,由兆康站乘搭西鐵往元朗站上班,惟在列車上聽到廣播得知不會停元朗站,因此在朗屏站下車轉乘輕鐵。他由元朗站G出口前往大堂,沿途無留意有沒有人聚集、爭執或打鬥。他於11時18分到達站長室,由於他乘車期間在網上看見元朗站有人爭執,因此他穿上公司反光衣,離開站長室往月台協助。他上樓梯時,在梯間看見約數十名白衣人正落樓梯返回大堂,但沒有留意他們的容貌以及手持的物品。

F表示抵達月台後看不到有列車停留,亦見不到有爭執或打鬥事件,但發現地上有爛雨傘、膠袋及衣服。F繼續留在月台候命協助有需要人士,但沒有人說自己被打,只是有人查詢列車資訊。直至翌日凌晨所有列車停止服務後,F返回站長室。

車站主任:見同事忙碌免打擾、故無了解情況

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,F表示途經大堂前往站長室期間,見到情況「好似有啲亂」,但看不到有人爭吵;至於電梯及樓梯不多人,也不覺有嘈吵聲。F又指,當時看不到救護員或傷者。被問到回到站長室後,有否看閉路電視或問同事以了解情況,F表示「我冇問」,因站長室很忙及混亂,其同事正處理早前發生的事情,因此F「唔想喺呢個時候擾亂佢哋」,自己則往月台觀察。F指上月台後不太多人,無人說過自己被打,他亦見不到有人被打,只是有人查問何時有列車到達。

被問是否認為無特別事 車站主任: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

代表第二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問到,F的口供提到自己沒有耳聞目睹當晚情況,他是否認為7.21當日「對你嚟講冇乜特別嘢發生」。F表示與平常上班有分別,並解釋雖然上班途中得知元朗站有爭執事件,但回到站卻看不到爭執,只是地方較凌亂、佈滿垃圾和雨傘。他表示:「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,都屬於好啦,覺得係冇咩特別啦。」陳官問到,當日元朗站有沒有廣播或張貼告示,通知乘客發生事故,F表示沒有。

車站主任指日常不知警員何時當值

辯方問及,平日警察會否入站長室駐守,F表示不知道,但站內設警務室,位於站長室附近。辯方問到警務室的作用,F表示「我理解可能有警察喺裏面」,但他不知亦無留意警察何時當值,只是「久唔久見到警察經過」,又指自己不能進入警務室。另外,F確認若消防或救護到場後,一般會在特定位置集合,再由港鐵職員帶他們去控制室。

工程師稱緊急掣被按車長室長鳴 官認為嘈吵:狹窄空間,癲都有份?

港鐵公司設計工程師的男子D供稱,紀錄顯示7.21當晚列車8卡車廂共有40個緊急掣,其中24個被按下;最早於晚上11時被按,最遲於11時17分。記錄顯示全部緊急掣均有被重置。在盤問下,D表示車長可一次過將所有緊急掣重置,而當晚紀錄顯示大部分緊急掣是同一時間被重置,即約11時11分前。辯方問到車長是否沒有可能同一時間接聽所有緊急掣,因此未必會全部接聽後才重置,D表示「我答你唔到」。對於能否合理推論很多緊急掣沒有獲接聽,D表示:「唔能夠作出呢個推論,因為有冇接到我係唔知嘅,可能接咗之後一次過重置。」

D確認列車埋站後若有人按緊急掣,需重置後才能開車。陳官問若列車埋站後,車長未及時接聽所有緊急掣,列車是否不能開出,D同意。他又指若有人按緊急掣,車長室內會亮燈及有長鳴聲響,只有車長接聽後聲響才會停止。陳官於是問若24個緊急掣輪流被按下,車長室「咁咪好似音響會咁,好似 concert 咁,咪好嘈?」,D表示:「相信車長室真係好嘈。」陳官又問:「以心為心,易地而處,司機室咁狹窄嘅空間,癲都有份?」D回應:「可以想像到司機非常緊張」,因情況危急及很多緊急掣被按下。

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續審,控方預料將傳召另一名站長作供。

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,包括: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(43歲)、庾家豪(35歲)、陳永晞(37歲)、葉鑫昇(31歲)、鄺浩林(26歲)、尹仲明(48歲)及楊朗(26歲)。

案件編號:DCCC 1106/2020、1132/2022(已合併)

相關報導:

審訊第14日
【元朗7.21】車站經理:兩便衣警當晚在控制室監察 稱警方兩日前已安排
【元朗7.21】車站主任稱不見打鬥、僅見白衣人落樓梯 感覺「好彩啦,都叫做無嘢發生」

審訊第13日
【元朗7.21】控方將林卓廷助手冼卓嵐從證人列表剔除 辯方申請傳召官拒批
【元朗7.21】女車長稱螢幕故障看不到車廂情況 遇乘客拍門質問自覺孤立無援

審訊第12日
【元朗7.21】控方證人改口稱看不到白衣人跳入閘 僅「身體語言」想向前進

審訊第11日
【元朗7.21】控方證人認綁紅帶與白衣人遊行「爭取公義」 曾向施襲者拍掌:都係爭取返自己嘅嘢

審訊第10日
【元朗7.21】女途人稱閘內人挑釁感覺強 白衣人僅觀望、最終「忍唔住」跳欄打人
【元朗7.21】控方點名《集誌社》疑披露審訊片段 官懷疑辯方外泄、要求調查

審訊第9日
【元朗7.21】警長同意「吹大雞」屬違法 不知7.21會發生嚴重事件:黑衣人唔落嚟咪無事

審訊第8日
【元朗7.21】村長兼警長稱勸阻林卓廷到元朗因「要跑去保護你」、認曾收「吹大雞」消息

審訊第7日
【元朗7.21】片見白衣男消防喉轆旁助閘內人射水 控方歸類為黑衣人:黑衣人群體可著白衫

審訊第6日
【元朗7.21】片顯示林卓廷稱「我哋一齊頂住佢」有被告曾向救護員招手

審訊第5日
【元朗7.21】辯方將「黑社會打市民」等片呈堂 官指標題誤導性:似武俠小說將歷史溝故事

審訊第4日
【元朗7.21】控方投訴公眾休庭時「大聲插嘴近乎呼喝」 官指屬藐視法庭將跟進

審訊第3日
【元朗7.21】控方指林卓廷叫「大家千祈唔好退」、有被告用消防喉射水及舉中指挑釁

審訊第2日
【元朗7.21】林卓廷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趁警力集中港島 專程往元朗挑釁白衣人

審訊第1日
【元朗7.21】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 控方欲依賴中上環片段作大環境證據 辯方反對